(1)
在中国,有个全世界都难以理解的词叫---“春运”。大概外国人搞不懂中国人的这种特有现象,是因为外国人不过年。年,是一只兽,人们为了赶兽,为了来年平安,为了五谷丰登,就有了过年这回事。春运是过年的衍生物,说简单点,就是一种情结,一种家家户户张灯结彩、喜气洋洋的团聚情结,一种亲朋好友吆五喝六聚众闹腾的喝酒情结,一种辛苦了一年就要好好享受的吃货情结。春运的一头是急匆匆的脚步,另一头却是沉甸甸的乡愁,那是爹娘倚门而盼的身影,是穿过大半个中国来睡你的焦灼心情,是喜儿头上的红头绳,是孩子们口袋里的压岁钱。这些南来北往的人们,就像一群群定期迁移的候鸟,扑棱着翅膀,千辛万苦也要往家的方向飞。
在这趟春运的列车上,殷卷耳与他们完全不同,他们是千辛万苦地回家,她却是找寻得千辛万苦。有时候,她非常羡慕别人的这种千辛万苦,生活有盼头,心就不空,她今年三十六了,挨到这个年纪,却可怜得连家都没有,更不用说倚门期盼的人,她想想都悲哀!她租住在异乡几十平方的房子,虽然布置得温馨雅致,但又哪里算得上家呢?在她的概念里,家要有亲人才算家,当自己一身倦怠地归来,有一盏灯暖暖亮着,有一个人心心念念盼着,有一碗随手递来的热汤热饭,那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家。父母健在的时候,她有过,但随着父母的相继离世,家这个字便从她的字典里彻底抹去了。
这几年,她几乎都在流浪,孤身一人从南方的小城,辗转到偏僻的海岛,现在又奔赴另一个陌生的地方,也许那里,真的会有她的家。母亲临死前说,她是抱养来的,大冷天的,丢在她家的大门口。她对这个城市更没有归属感,她不清楚自己的亲生爹娘到底在哪里?更不清楚自己是不是有弟弟妹妹,或者哥哥姐姐?她真的什么都不知道,她对自己的出身和未来一无所知。但无论怎样,她还得去寻根,猫狗都有个出处,何况人呢?
这趟D字头的列车,是过路车。角角落落全是人,身子挨着身子,行李叠着行李,填满了车厢的各个间隙,看着就像一只被人墙围堵得水泄不通的大铁桶,殷卷耳很庆幸,亏得出发前先将行李都快递过去了,现在才落得一身轻松。穿过长长的走廊,她好不容易找到自己的座位,一屁股坐落去,抬头见一位年逾古稀的老汉跟在她后面,他肩上扛着一个包,腾出的一只手拎了几条风干的鳗鱼和几块酱肉,腋下夹着一根扁担,艰难地挪动着身子从后面挤进来,大约是不小心踩着了门口蹲着的女人。
“要死啊,哎呀,哎呀,痛煞俺了!哎呀,是哪个没长眼的啊,踩着人了也不晓得?哎呀,是哑了吗?哎呀,眼珠子被乌鸦啄黑了?哎呀,吭都不吭声的,哎呀…….”
一连串的哎呀加上暴风雨式的骂声响起。老汉一声不响,连头也不敢回,仍然一步一步向前挪,骂声越来越难听,殷卷耳看他一张沟壑纵横的脸慢慢涨成了猪肝色,周围的人或许司空见惯,或许过年过节的,不想惹是非,竟然置若罔闻,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劝解的,大家各管各,任那女人抑扬顿挫的声音像台上唱戏的,来来回回飘荡在车厢里。
殷卷耳环顾了一下四周,站在厕所门口打游戏的男孩,专心致志捧着手机,两手不停地戳着屏幕,她真担心他这样狠命戳着,会把手机戳爆炸。那边厢嗑瓜子的依然悠闲地嗑着瓜子,然后将嗑出的瓜子皮,以一种抛物线的弧度落在地上,着落点比她图纸上画的线条还要准确。靠在窗口打电话的小伙子抖着腿,身上的每个细胞都掩不住回家的兴奋,从上车开始一直向那头汇报着行踪,“上车了…到杭州了….晚饭时就可到家了。”一句话分别重复好几遍,可能电话那头的对象不同,所以他口中的语调也不同。一忽儿将手机当对讲机,声音盖过了门口女人的骂声,一忽儿又弯着眼睛,捂着嘴巴,喁喁细语,但仍然字字清晰,小虫子一样钻进殷卷耳的耳朵里。
殷卷耳前面的位置,坐着四个男人,应该是同一家单位的同乡,和她一起从舟山大巴上下来的,因为座位连号,桌上摊开着着一袋瓜子,一袋油煎花生米,几块五香豆腐干,和一瓶喝了一半的二锅头,四个人边吃东西边高声说话。
甲看上去五十多岁的模样,满脸兴奋,眉飞色舞,他喝一口酒,就往嘴里扔一粒花生米,嘎蹦嘎嘣嚼一会,再倒一口酒,说话也大舌头。“今年有得好了,老板生好心了,一年工资总算没有拖欠,过了年家里可以盖楼了,儿子谈了个女朋友,没有房子婚也结不成,等房子造好,明年春节,兄弟们要来我家喝喜酒啊。”
“一定的!一定要来的!兄弟相识一场,会来捧场的。”大家一起附和着。“要帮忙,大哥你吭一声,兄弟们一定会来。”
乙是四个人里面最年轻的,长得高大精干,他没有甲的兴高采烈,眉头紧锁着,他叹了口气,说,“大哥啊,你来舟山几年了?我初次出门,一个人的日子实在难熬,哎呀,就是一直一直想家!我在想明年是不是把老婆也带来?但老婆出来后,又去干什么呢?是去快餐店洗盘子还是去水产码头剥虾?孩子是安置在爷爷家还是丈母家?”
他旁边的胖子打趣他,“兄弟年轻,想女人了吧?这些都不是问题,老婆想带来就带来,工作总寻得着的,舟山现在是新区了,能打工的地方多着叻。主要是舟山房租太高了,你一个人可以住在工地,两个人必须得租房子,辛辛苦苦赚的钱要去掉一半呢,你舍得?!没老婆管着,一个人自由自在不好啊?熬不住了可以去打野鸡嘛,没去过吧?哈哈哈,下次哥带你去…”
“毛病啦,这可不行的,俺家婆娘是个厉害货色,若被她晓得,前脚进门,后脚被劈死!”“你老婆又没带着卫星地图,哪里晓得你在干啥?”
“夜夜要视频的……”
哈哈哈,四个人放声大笑。另一位收了笑声,望着窗外,若有所思,“明年我不打算在老工地干了,听说北村的阿龙去了一趟秘鲁,二年赚回来十多万。我看还是到秘鲁钓鱿鱼去算了,离家虽然久一点,但钞票蛮好看,该给儿子准备点了。这小子毕业后工作在杭州,这杭州的房子可是天价啊。。。。。”
“下海要注浪呢,注浪比死还难受,你吃得消吗?”
四个人你一言,我一句,一大堆鸡毛蒜皮又贴心贴肺的大事。车厢里盘旋着大蒜味,海鲜味,瓜子味,花生味、酱肉味,烧酒味,还有不知哪个不识相的人放的臭屁味,各种气味纠缠在一起,加上高分贝的吵骂声,殷卷耳头晕得快爆掉。早知道这样,她就该订张机票,困一觉就到了。她想站起来劝那位妇女不要再骂了,又想跟打电话的小伙子和前面的四个男人说,这是公共场所,高声喧哗是不对的,转念想想这是春运时的火车,她平日里的那些讲究,在这里根本用不上。
列车轰隆轰隆地前进着,殷卷耳旁边站着的中年男人不断将身子朝她这边倾斜过来,她朝里边让一点,他庞大的身躯便挨过来一点,直到他背的那只包结结实实硌疼了她的腰。“大哥,你离我远一点嘛,你的包硌疼我的腰了!”发话前她已经忍了许久,声音虽低低的,但透着尖锐和不耐烦。男人大约听出了她的不满,牵动了一下嘴角,算是表达了一种歉意,然后侧了侧身子,将背包拉到胸前,在拉链处用双手紧紧捂住。
那是一只四角都磨了皮的灰色丹宁布背包,虽然磨了皮,但包身依旧挺括,做工精细,显示出它良好的出身。朝着殷卷耳的那一面,一个G字清晰明朗。这LOGO她太熟悉了,有一年周怡生日,她攒了几个月工资送他的礼物,就是GUCCI的这个款。殷卷耳不由多瞟了几眼,并准确断定,这包绝不是仿冒品。
男人国字脸,身材矮而壮硕,穿了件藏蓝色棉袄,衣服显然小了点,与他矮胖的身材极不相衬,袖口处长了一大截,已经油腻发亮。他的双手交叉着缩进袖口内,睁大了眼,放泼肆赖地打量着她,殷卷耳迎着他的目光,心里暗暗骂道,神经病!有这样看人的么?又低头看了看他脚下的行李。他的脚下,放着两只塞得鼓鼓囊囊的蓝色条纹蛇皮袋,袋上用黑色记号笔写着一个名字---董瓜。她掩嘴吃吃地笑起来,这名字太搞笑了,真的是高手在民间,这一副圆圆胖胖的身材,还真像极了一个大冬瓜。
他的另一只蛇皮袋因不堪重负,已经爆开了一个大口子,用透明胶布缠了一圈,可以清晰看到里面装的东西,应该是一条被子,灰不溜秋的,上面印着大朵的牡丹花,脏得看不清什么颜色。一个连脏被子都要千里迢迢带回家的农民工,怎么可能拥有这样名贵的包呢?一定是哪里偷来的!
哇,小偷!
殷卷耳刚刚还笑意荡漾的脸瞬间变色,右手条件反射一般,迅速捂住了身上的包。当指尖通过薄薄的羊毛手套,触摸到钱包边缘时,悬着的一颗心才算落地。尽管包里也就二千多元现金,但贼在身边,如猛虎在侧,她预感到了某种威胁。
(2)
马可从熙熙攘攘的人群和行李堆中挤进来,殷卷耳的眼前豁然一亮。他的气质,在这一车返乡的民工中,显得那么突兀。他很年轻,二十几岁的样子,穿着一件质地很好的黑色羊绒大衣。在黑色映衬下,皮肤呈现一种病态的白,他脑门开阔,两眼间距离很宽,戴一副木纹黑框眼镜,一头自然蜷曲的长发,在脑后松松垮垮地扎了个马尾,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很浓的书卷气。
他掏出车票对座位,朝对面的殷卷耳笑了笑,露出两颗俏皮的虎牙。落座后,他舒展开手脚,伸了个懒腰,然后脱了羊绒大衣,只穿着一件白色高领纯棉内衣。殷卷耳有点发痴,想起穿白色内衣的周怡,除了年龄差异,这两个人的神态简直太像了,她觉得有某种亲切感。
马可慢慢从从随身的旅行包里往外拿东西,先是一杯茶,接着是一罐柠檬味的口香糖,最后拿出来一本书,右手从书页中缓缓掠过。
殷卷耳静静看着,眼光再也没离开过那双手。那是一双比女人还细巧的手,白皙修长,纤如葱管,指尖圆润,指甲齐整。她能想象这手一定绵软,一定温暖,但又不失力量。他翻书的动作不疾不徐,如雪拂梅花,又轻又柔又飘逸。
殷卷耳的心头像窜进了一群小鹿,撞得她心烦意乱。
这么好看的手,一个男人怎么可以有一双如此好看的手呢?老天爷也太不公平了!她在心里暗暗感叹,此时她对这双手充满了一种复杂的感情,有喜欢有嫉妒,甚至还有一点点恨和恶毒,要是能剁下来,换了自己那双手,那该多好!
殷卷耳明白自己有点病态。她这辈子,从不羡慕别人有花朵般的容颜,也不曾奢望过一种锦衣玉食的生活,就希望拥有一双好看的手。不,即便不好看,正常点也是好的。每次看见别人有一双好看的手,她就忍不住眼痒,她想起此刻躲在手套里的那双手,丑陋无比,不仅肤色墨黑,粗糙不堪,连表皮也是一片一片白纷纷鱼鳞样的东西,擦再多护手霜也没有用,更难看的这凭空多出来的一样东西----第六根手指。
那根从小指旁边横生出来的手指,冰凉没有温度,好似她身上的血根本不经过这里。指甲盖仅一点点大,像眯缝着的鸟的眼睛,此刻正战战兢兢地躲在手套里,看上去就像乌骨鸡的爪子,让人毛骨悚然,连她自己也厌恶,所以她不得不一年四季都戴着一副手套。
这双手,是她这辈子最大的屈辱,受过的侮辱馨竹难书。小时候,同村的小朋友们皆视她如怪物,老远看见她走过来,就开始叫“六指囡!妖怪囡!”“虫虫啥人爬,殷卷耳爬!”母亲怕她受人欺负,不让她出去,她更不想出去,只能每天趴在窗户里,羡慕地看着她们跳皮筋踢毽子。母亲看着心疼,给她买回很多书,并请了个老师教她画画,她一头扎进书堆里,诗词歌赋,诸子百家,成了她最好的朋友,这为她后来顺利考进那所名牌大学奠定了基础。
女孩大了爱美丽,看着自己那双丑陋的手,殷卷耳感到越发讨厌。十六岁那年,她责问母亲,妈妈,你们为什么不带我去动手术,把那两根多余的东西割割掉?
母亲说,不能割!会没命的。
她执意要割,医院问。回来跟母亲说,我都去问过了,可以割的。
母亲说,没有钱。
她说,我暑假寒假去打工。
拗不过她,母亲流着泪说,“卷耳啊,还记得五岁那年你遭遇的车祸吗?那辆大货车撞碎了你的脾脏,你住院了几个月,虽然捡回了一条命,但凝血功能几乎没了,这就是你为什么身上一有伤口,血就止不住的原因。。。我和你爸爸再也不想你冒这个险了!妈妈对不起你,妈妈只想你好好活着。。。。”
看着母亲哀戚的面容,殷卷耳的眼泪悄悄地流了下来,懂事的她搂过母亲的肩膀,娘儿俩抱头痛哭,这个话题从此再没提过。这一切,她归结于命。俗话说,命里有时终须有,命里无时莫强求。后来慢慢看开了,比她不堪的人多了去,生命微如尘埃,去留不定,总得想法子让自己快乐。
其实除了那个缺陷,殷卷耳是美丽的,皮肤白白的,眼睛弯弯的,身材欣长高挑的,因为小时候被孤立的关系,她不太合群,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,在同学们眼里,殷卷耳是怪人,性格古怪,行为乖僻。
大学四年,她从不在人多的公共场所洗漱,洗脸刷牙不是最早就是最晚,当别人还刚刚起床,她就捧着面盆,带着手套,散发着中华牙膏的香味从卫生间出来,晚上等宿友都睡了,她才黑灯瞎火去抹把脸。她的床上挂着深色帐缦,她在帐缦里看书画画发呆,别人都一概不知。她从不穿短袖,总是长袖长衫,半遮半掩的。她天天戴着一副手套,薄的,厚的,黑的,白的,一年四季不离手,别人只当她烧伤,不得经风。
但这并不影响殷卷耳的美,在满大街都露腿露乳的时候,殷卷耳的这种保守,让土木系的学长齐天强爱慕不已,他发动强大的爱情攻势,追了她好几年,殷卷耳装聋作哑,能躲则躲,从不跟他私下约会。雄性动物一般都不轻易被打败,再说大凡得不到,才会更激起男人高昂的斗志,齐天强天天到寝室门口去等她,傻乎乎一站就是几个小时,只为了看一眼殷卷耳。宿友一见齐天强来了,就对躲在帐缦里的殷卷耳说,你家蜡烛公又站那儿了,殷卷耳,你的心好狠!殷卷耳很矛盾,她既渴望爱情,又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的这个秘密。后来殷卷耳确实被齐天强的痴情感动了,又觉得六指这事总瞒着他不太好,手又不能隐身,以后早晚要晓得。快毕业的时候,趁着宿友外出,她主动把他叫到寝室,摩挲着戴着手套的手,忐忑不安地说。
“齐天强,你喜欢我什么?”
“喜欢你的美丽,喜欢你的纯洁,喜欢你。。。哎呀,总归从头到脚都喜欢。”
“我不美的。。。”
“你美的!”
“你要想清楚了,我的手跟别人不同,很丑很丑。。。。”殷卷耳终于鼓起勇气,她说。
齐天强轻轻笑着,“是烧伤的吧?我听她们说,你的手小时候被烧伤了,怪不得你天天戴着手套,手丑没关系,心美就好了。”
“不……不。。。不是烧伤……我。。。。我。。。我的两个手。。。都有六根手指啊。。。”
“什么啊,六根手指?”
他哈哈笑了起来,以为她逗他,便急切地来抓她的手:“傻瓜,人又不是怪物,怎么会有六根手指?再说我爱的是你这个人啊,你给我看看,长着六根手指的手是什么样的?”
“不,不不,真的是六根手指,会吓到你的。”殷卷耳惊慌失措,急忙抽回,把手藏到背后。
“殷卷耳,我对你是真心的,无论你有六根手指,或者八根手指,我都爱你!我发誓!”
“哪会长八跟啊,六根手指头都已经够丑了……”她嘟哝着,紧张的心情有点放松了。
“那你给我看看……”
“你真的不害怕?”
“不!害!怕!阿门!”
他在胸口像基督徒那样画了个十字,一字一顿地说。话都说到这份上了,殷卷耳再无不相信的理由,她娇羞地将脸埋进齐天强的怀里,激动地喜极而泣,以为年轻的心和崭新的爱情真的跟那根多出来的手指没有关系。
“现在可以让我看了吗?”
“下次,好吗?”
她跳起来,再一次像一只受惊的小鹿,躲到他背后,歪着头思索再三,终于还是没有勇气褪去手套。齐天强没有强迫她,从背后拥住她,往她耳边呵了口热气,她闪了一下身子,嘴唇正好撞上他的下巴,细细密密的吻像春天的花朵落下来,红的,黄的,绿的,紫的,漫天缤纷,令她脸红心跳。
情欲萌动得那么突然,那么炽烈,这在她二十四年的生命里从未有过。“殷卷耳,殷卷耳,我会爱你一辈子的。”他喃喃说着,手蛇一般滑过她的腰际,滑过她起伏的山峦,再顺着那高耸的山岗滑到更深的丘壑,海水中的一团火焰,瞬间熊熊燃烧起来,她无法呼吸,感觉自己要掉下去了,一个好大好深的黑洞,再怎么挣扎,都爬不上来。她用残存的理智告诉自己不可以,她扭动身子,喘息着抓住那条蛇,试图阻止他,在丘壑的边缘。她衣衫凌乱,全身酥麻,抗拒显得毫无力量,他抓住她的手,一把扯掉手套,迫不及待牵引着它,想覆上他腹部早已高高矗立的火山。
当他的手触及到殷卷耳的手时,他不由自主打了个寒噤,那手死人一样,冰凉至极,粗糙至极,第六指像一只颤颤巍巍停在枝头的小鸟,翻起的指甲触疼了他的身体,潮水慢慢退了下去。半裸的胸部有寒意袭来,她睁开眼睛,看见他瞳孔放大,正怔怔地盯着她的手,像看一个怪物,眼光里充满极度的恐惧。
齐天强再没来找过殷卷耳,他朗朗的爱情誓言像六月山头的浓雾,风一来,就吹散了。殷卷耳本来就不是主动的人,她为这段过早夭亡的初恋伤心了一阵后,继续着她古怪的生活模式,只是她以前的平静被打破,关于第六指的消息慢慢在学校传开,有时在食堂排队买饭,她都能感觉到背后射来的全是冷飕飕充满探寻的目光,那种恨不得把她生吞活剥的样子。
有一个周末,她在图书馆看书,一个短发女孩走近她,冷不防打了她一耳光,咬牙切齿地说:殷卷耳,这耳光我替齐天强打的!是你把他害了!你这个妖怪!
她错愕,被打的脸火辣辣的疼,像她的心。她忍着没哭,一双泪眼,冷冷看着躲在角落,连面也不敢露的齐天强。
直到十年后她的生命里出现了周怡,这个看似不正经,却浪漫风趣,满脑子跑火车的诗人,他被她的清丽和冷漠折腾得爱不释手。她有过前车之鉴,想趁早灭了他念头,便摘了手套,拿六指吓唬他,他怜惜地捧着她的手,直接俯下头去吻,她拿他无可奈何。他说,“殷卷耳,你是我前世丢失的爱人,第六指便是约定的记号,所以你不能再蔑视和厌恶它,你看,它像不像一只振翅欲飞的青鸟?”
殷卷耳听说过青鸟,它是西山王母的信使,她想起李商隐的诗:此去蓬山无多路,青鸟殷情为探看。自己如此丑陋的第六指,在周怡眼里,居然成了爱情信使,殷卷耳心理上的最后一道防线被突破,人生难得一知己,是劫是缘,都已摆在面前,她殷卷耳还有啥可计较的呢?
她的慌乱和生涩让周怡又惊又喜,她的私处光洁如玉,又让他极度震撼,他感动得几乎是带着哭腔问她,“殷卷耳,为什么是我?我怎会如此幸运?难道这么多年,你真的从来没谈过恋爱吗?”
她只是笑笑,以没想过,没缘分,或者没心思掩饰了过去,但是这笑里有多少酸涩,只有她自己心里清楚。直到最后,她也没告诉周怡关于齐天强的事。医院的男科诊室,她去找她的小学同学,他正拿着处方单出来,旁边陪着的正是在学校图书馆打她耳光的短发女孩,只是完全不见当年的意气奋发和泼辣,一脸黑斑,内分泌紊乱的状态。错身之时,那幽怨的一瞥,凌厉得像一把悬在头顶的剑,会时刻让她血肉模糊。
殷卷耳的愧疚由此而生,她觉得自己就是个祸害精,但是她又实在不清楚她到底愧疚什么?特别是在和周怡水乳交融的愉悦过后,她就会想起齐天强,想起那女孩幽怨的一瞥,心里便会暗暗长叹一声:唉,命运啊!
(3)
马可时而抬起手腕,将书凑近面部,看着是在极其认真地看书,但殷卷耳分明看到他的眼神不在书里,余光在四处游荡,尖锐得像一只狩猎的鹰,跟董瓜直勾勾看人的样子迥然不同。
董瓜看人是傻而好笑的,而马可则是温和而锐利。她忽然对马可的职业产生了浓厚的兴趣。每次在公众场合,殷卷耳喜欢揣摩各色各样的人,这是她修了弗洛伊德的心理学后养成的习惯性反应。从他们的口音和装扮中,分析他们来自哪里?属于哪种性格?从事什么职业?试了几次,竟出奇地准。
马可大约看累了,他翻过书,覆在他雪白漂亮的手背上,殷卷耳看到了书的封面——哈德.施林克的《朗读者》。心里莫名一喜,这书和电影她至少看了三遍。在没有周怡的日子里,她把硬盘里能看的电影都反反复复地看了几遍,眼前呼啦啦闪过大卫那洁白的裸体,以及在水流中昂然而立的生殖器。有血涌上来,脸慢慢发热。
“你说,汉娜最后为什么会选择死呢?一个不识字的平庸女人,一个将工作看得比命重的女人,监狱也快蹲完了,不用米夏朗读,自己就能看书了,可最终还是选择了死。”
她喃喃而语,自己也不确定是在和马可说话,还是自言自语?马可抬起头,循着声音的方向,确认是殷卷耳后,眼里飘过一丝惊讶,继而露出两颗虎牙,灿然一笑。
“你是说汉娜死了么?怎么死的?不好意思,我还只看了一半。”
“自杀!人其实还是混沌点好,哪怕不识字。爱也是,盲目最好,她和米夏当初的爱就是盲目的,那真的很美!你看完书,一定得去看看电影,温斯莱特演的,非常棒!”
说完,脸更烫了,殷卷耳感觉自己一反常态,热情得过份不说,还有点卖弄。这很不像她的性格,虽然经过爱情的滋润,让她对人对事的态度柔和了不少,但今天这样还是第一次,特别是在年龄上可以做她阿弟的陌生人面前。她想起汉娜和米夏,这两个人的年龄也差这么多。
“呃,还有电影啊,谢谢你告诉我。”他很有礼貌地回答。
“唉,有时平庸也是恶啊,人还真不能觉悟,觉悟了就活不下去了。”
“这是一个沉重的话题。”
“能问一下你的职业吗?因为你有一双非常好看的手。”
殷卷耳终于没控制住自己的好奇,并用眼神指了指他的手。他顺着她的眼神,也审视了一下自己的手,笑容慢慢退了下去,他没直接回答,而是低下头,又看起了书。
气氛有点尴尬,原本站在殷卷耳旁边的董瓜,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马可的旁边,他凑近马可,眼睛却直勾勾地盯着殷卷耳说。
“他看上去就像电视里那个弹钢琴的朗。。。朗朗,对的额,是朗朗。弹刚琴的人,指节都特别长,你看他的手,跟俺家地里种的小葱一样的,细细长长,一看就是搞音乐的。”
“大哥,你也知道朗朗。。。”
他没听出殷卷耳话中的揶揄,自顾自吹牛。
“俺娘是沈阳的,当年逃荒过来,但我姥爷的兄弟还在沈阳,就是那个朗朗舅妈的表姨父。”
殷卷耳噗嗤一声笑了,她听出董瓜明显在瞎扯,马可没搭话,她更不屑理他,便戴了耳机,闭眼,佯睡,不时睁开眼来看看董瓜的手放在什么位置。
也许是前几天没睡好,殷卷耳竟然睡着了,醒来已是两小时后,列车已过杭州站,却见马可和董瓜聊得相当熟稔。她睁大了眼,一副无法想象的神态,心想这一黑一白,一文一武的两个人,能有什么共同话题?
他们刚开始说的是新闻,胡天海底的。
马可说,“朴槿惠被弹劾了,一个总统的脑子竟然被闺蜜和巫术控制着,韩国人,十三点。”
董瓜接上说,“女人头发长见识短,蹲着撒尿的人,咋好当总统?看着吧,迟早要下台!小日本才厉害呢,东海鱼不能吃了,被日本的核泄露污染了,我还捕到过一条从来没见过的皇带鱼,有几百斤重,变异了,这世界要爆炸了!”
马可说,“美国人特朗普上台,是要打仗的。这个人,简直是疯子!”
董瓜接上又说,“甭说外国,俺中国也大雾其其,一个男人和女人恋爱了两年,女人钞票被男人骗去莫老老,后来逃走了!女人去报案,结果警察抓来的那个男人,居然是个女的!这女人白痴,你说好笑发?”
马可说,“好笑!这社会就这样,黑的,白的,分不清楚。”
说完哈哈大笑起来,殷卷耳也被他们逗笑了。忽然觉得身边这两个男人非常非常可爱,白的可爱,黑的也有趣。
“小兄弟,你去哪儿啊?”董瓜问马可。马可说,“我下站下了。”顿了顿又说,“大哥,你坐我这儿来吧!站了那么久,挺累的,我去厕所抽根烟,马上就到站了,要跟你们拜拜了。”
“哎呀,你先坐着,我不急不急!”
他们又聊了一阵,喇叭响起的时候,马可站起来,他将茶杯和口香糖都装进包里,左手拎了行李,将那件黑色羊绒大衣搭在右手,绕到董瓜身边,他重重拍了一下董瓜的肩膀,说“大哥,再见!”并对殷卷耳眨眨眼,诡异一笑。殷卷耳正拿着小镜子涂口红,她看到马可白皙修长的手上闪过一道寒光。
“谢谢啊,谢谢兄弟,一路走好!”
董瓜搔搔头皮,忙不迭地说着感谢,坐下后,一边还对着马可的背影竖了竖拇指,说:“现在年轻人真了不得,长得帅,见识广,书读得多,心眼也好!”
“大哥,你在这边做什么活?”
“我啊,在舟山捕鱼。”
“巧了,我也是舟山的,你老家呢?”
“阜阳的。”
“我听出来了,你阜阳口音很重。”
“嘿嘿,出来十几年了,舟山话听得懂,但不会说,家乡口音更是改不掉了。你们舟山人幸福啊,女人麻将搓搓,也不上班,男人一口风一口浪,养着一大家子。我的东家老板,上风出洋时,被起网机打到海里,还是我救上来的。”
董瓜非常自豪地说起他下海救人的事,那海水是怎样的凛冽刺骨,海浪又是怎样的翻天覆地,人在海中呛了水,像黑色的塑料浮子一样,一沉一浮间,只露出一个头皮,要不是他狠命揪住他的头发,也许就差那么一点点,就阴阳两隔了,现在想想也后怕,当时根本没考虑那么多。
殷卷耳大致猜到了那个GUCCI包包的来源,她暗暗羞愧。人总是喜欢站在道德的最高处,审视弱势群体的道德观,仅凭主观印象,就给他们打上某种不光彩的烙印。今天自己正是犯了这样一种错误,差点就冤枉了一个好人。正想着,列车到了下一站,一群人匆匆忙忙涌出,一群人又匆匆忙忙涌入,走廊和过道重新被塞得满满的,董瓜坐着马可的位置,没有一个人来认领。
殷卷耳注意到桌子上的那本书,可能是马可下车时忘了带走,她随手翻开,其中一页夹着一张宁波至阜阳的火车票,还有一页夹着一张照片。照片里的男孩拿着一只玩具枪,倚在一个中年女人的怀里,背面有字,写着:马可,十岁留念。原来,他叫马可,小时候的他长得真好看。殷卷耳想。她忽然想起马可不应该在这个站头下的,她眼前闪过那道寒光,有种不好的预感汹涌而来,近来她的预感总是来得那么可怕,又那么准确。
(4)
秦风来看殷卷耳时,殷卷耳靠在窗边专注地看鸟,她被两只白头翁吸引,它们栖息在电线上跳来跳去,交头接耳,窃窃私语,相互用嘴梳理着羽毛,不时发出“咕咕咕咕”的响声,窗外的天空像一块鲜艳欲滴的蓝绸布,白云在上面飞来飞去。殷卷耳一边看,一边感慨:人间情爱,还真不及这禽类。
秦风跟往常一样,他带来的依然是好消息,比如彼岸的订单都排到下半年了,比如他又签下了几处老房子,到时还得请殷卷耳出马。
殷卷耳听毛了,她扯着头发,尖叫,“不要!秦风,我不会再接私活了!我什么都不想干!彼岸耗掉我太多精气神了,你还想不想我活下去啊?!”
秦风看她的状态,有点不太对劲,不接就不接嘛,这么激动干嘛?心想一个女人,若整天闭户不出,暮气沉沉,美容无心,购物没趣,对什么都不关心,那真的会得病。他不想殷卷耳得病,这么好看的女人,若有一天从窗口飞出去,那才是残忍。
“好好,不提这事,不提了。你看你,殷卷耳,你把自己弄成什么样了?真的想变成衣冠不理,茶饭不思的怨妇?”
“你乱说,我哪有?”
“还嘴硬!吃饭了吗?”
她摇摇头。
“饭都不吃,你想成神仙啊!快起来,我带你去吃饭。”
“我不想出去嘛。。。”
她继续赖皮,对秦风,她一向当他是哥哥,在殷卷耳所有的同学里,他跟她是最亲近的。
“殷卷耳,难道天下男人就只有周怡一个吗?我就不明白了,你咋不好好看看别人?”
“够了,秦风!我不想再听到这个名字!你还有事吗?没事的话,你给我赶快滚!”
秦风一提周怡,殷卷耳就火了,她连推带搡赶走了秦风,见窗外的白头翁也飞走了,蓝绸布变成灰暗色,她一个人黯然坐了一会,越想越伤心,这一年来前前后后的事,桩桩件件都蹦出来,嘴里说不想提周怡,心里又无时无可不在想他。
她有多久没有见周怡了,半年?还是一年?貌似已经很久很久了。最后一次见他,还是在夏天的彼岸,那时彼岸还是颓败的老房子。彼岸之名,说起来还是周怡取的。秦桑低绿枝,燕草碧如丝,是风景。佛经里说:此云到彼岸,解义离生灭。是意境。多年的默契,是用不着她赘言,周怡就能很准确地捕捉到她的思想。
那天秦风来找殷卷耳,刚好周怡也在,秦风一见门就说,“殷卷耳啊,这次你一定得帮我忙。”殷卷耳晓得他的个性,无事不登三宝殿的,她笑着嗔怪他。
“毛猴子一样的,电话也不打一个,你倒是说说看,我能帮你什么呢?”
“反正不会让你干坏事,我先带你去一个地方,你看了再说。”
说完,不由分说,就拽了殷卷耳出门,周怡不放心,也跟着出来。路上秦风向他们解释,他们要去的地方,是山那边的村子,他问当地农民租了几间老房子,原主人因为孩子读书,到城里伴读去了。他就看中这里的幽静和鸡啼鸟鸣,几乎没花多少力气就和房东签下了协议,他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进行修缮和装饰,并且拥有二十年的使用权。
“殷卷耳,我想弄民宿。”秦风直截了当地说。
他在市政府的一个机关部门当个小领导,平时喜欢收藏些书画玉器,偶尔写些诗歌散文,同学圈子里算是和文学搭上边的,喜欢文学的,都有那么一点小情小调的情结。
“我就想在一个有山有海的地方弄间诗意一点的民宿,离城市不要太远,也不要太闹热,车子开得到就好,这个房子我已经找了许久了,现在总算找着了,我想来想去,只有交给你才放心。”
“吆,怎么如此信任我啊?不过,你知道我的性格的,房子跟人都讲究缘分,这房子我看着喜欢,我才会接,若不喜欢,没得商量!”
“你不是刚做完一个项目嘛,空着也空着,反正我交给你了!”
“先看看吧。”
车沿海边公路开了半小时左右,到达一个渔村,村子很小,只几户人家,星星点点的房子,散落在一个月牙形的山坳里,正傍晚时分,海水涨潮,夕阳映在海面,像撒了一大片明晃晃的碎金子。落日熔金,大概就是这样的。
“美吧?”秦风站在堤坝上问殷卷耳。
美!殷卷耳点点头。她说美的时候,心里已经同意了。殷卷耳围着房子前前后后绕了一圈,这地方,她喜欢!屋后有一片竹园,一条小溪绕路而上,房子是用块石垒起来的,竹影摇沙,泉水叮咚,海面云蒸霞蔚,简直神仙居所。殷卷耳甚至想象,若南方冬天也落雪,庭院被雪覆盖的时候,鸟在雪地觅食,人在屋内依偎着,烤火,煨红薯,喝小酒。绿蚁新醅酒,红泥小火炉,那是何等的慵懒场景。
周怡却皱皱眉,说,这屋有妖气,阴森森。
殷卷耳骂他,危言耸听,何以见得来?
他大笑着说,前面是祠堂,村子没人住,鬼见美女来,当然要来看。
你才是鬼!死鬼!魔鬼!恶鬼!
殷卷耳大叫着满院子追着打他。秦风摇摇头,你们这一对活宝。
是的,那时她和周怡郎情妾意,她画图,他写诗,风月无边。他常常捧着殷卷耳的手,抚摸着她横生出来的第六根手指,柔声说,“多生一指多一窍,世上有几人也?怪不得我的阿宝如此聪明。”
一年来,殷卷耳在周怡面前彻底抛弃了以前的羞怯,有些丑陋只要正视,只要爱的人喜欢,还真的没什么。只是周怡住在海的那一端,他有家。尽管他每次说,他总有一天会从那个死气沉沉的家中逃出来。
殷卷耳只当是说笑,从不当真。一个写诗的人,他的思想总是早上晴空万里,晚上乌云密布。你一旦纠结,你就输了。殷卷耳不要承诺,她要的只是懂得。周怡当她是块璞玉,他挖掘她作为女人所有的柔情和妖艳,她能做的只有享受,享受爱,享受温存,享受晴空万里的日子,她不去想以后,才懒得想呢。
殷卷耳又是个工作狂,一旦把心思交给工作,便会心无旁骛。从彼岸回来后,她兴奋地跟周怡约定,她工作的时候,请别来找她,给她三个月的时间,还他一个不一样的彼岸。周怡回去的时候,张了张嘴,想说什么,后欲言又止。殷卷耳还沉浸在对彼岸的无限想象中,她没注意。
接下来的日子,殷卷耳全身心扑在彼岸,秦风给她整理出了一个房间,吃住都在那儿,他偶尔会买些菜来给殷卷耳做做饭,天气好的时候,搬到阳台上,日常小夫妻似的,两个人面对面,吃饭喝茶。住在彼岸的时候,殷卷耳有时半夜醒来,灵感乍现,便整夜整夜地改稿。时光如水,一个月匆匆过去,周怡没有电话过来,他身上从不带手机,这殷卷耳是知道的,他嫌手机麻烦,单位有电话,找得到就好了,过去没有电话的日子,不也照常过着嘛。殷卷耳几次联系,他同事都说他出去了,她以为他忙着写他的诗歌,忙着到各地开诗歌研讨会,他有那么多事情要做,殷卷耳也没太在意,反正他来不来,从来没有准信。
经过几度斟酌后,殷卷耳为彼岸设计了五个不同风格的房间,起名为木铎、采薇、卷耳、桃夭、琴瑟。有一间她直接用自己的名字命名,她的名字是外公取的,借了诗经里的“采采卷耳,不盈顷筐。嗟我怀人,寘彼周行”中的两字,读书时所有的老师都说她的名字诗意。这诗意用在彼岸正好,秦风拍手称赞,“妙!太出彩了!大师出手,就是不一样!”
木铎、采薇、卷耳、桃夭、琴瑟自成一格,又相辅相成。彼岸的一草一木,一砖一瓦,以及每一个小物件,她都不假手于人,亲自上某宝找。施工队进场,殷卷耳抡起袖子,男汉子一样,亲自监工,这边假山,那边池塘,中间造个紫藤架,一切都按着她的设想来。
秦风说,殷卷耳,你不用那么辛苦,你这哪是在做设计,而是在养孩子。嗯,殷卷耳心想。她是将彼岸当作了她的孩子,如同她第一眼看到它时的感觉相同,可以喝茶,可以烤火,可以听海,可以看雪,更可以安放她灵魂的地方。她甚至期盼自己不要再流浪,不管周怡从不从那个家出来,她就留在彼岸了,等将来老了死了,便葬在屋后的竹园里。
三个月后,彼岸有了雏形,她觉得可以让周怡来看看了,看看她倾心打造的作品。电话接通,是周怡的声音,有些淡淡,有些无力,声音也没有以前的洪亮。
“你怎么消失了?”她一贯的俏皮。
“我去外地了。”
“哦。。。。外地么?去了那么久?”
“嗯。”
“彼岸完工了,你来不来?”
“不来。”
“为啥?”
“独自。。。彼岸路。。。”
“不懂。。。。”
“卷耳,你那么聪明,应该明白我的意思!”
周怡挂断了电话,听着电话里传来嘟嘟的声音,殷卷耳拿着手机,顷刻间傻掉了,她很生气,周怡怎么可以这样对她?她又咀嚼一遍他的话——独自彼岸路!周怡这是要跟自己分手的意思吗?为什么?连合理的解释都没有。听他的语气,不像开玩笑,他从不会拿感情开玩笑,这点她了解他。可她无法想象,几个月前,还甜言蜜语缠缠绵绵的两个人,爱情的小船怎么说翻就翻了呢?她觉得周怡隐藏着某种故意,她要问清楚。
她想见周怡,她必须要见他。但是她不知道周怡在海那边的确切地址,从来就是他来看她,有时一住半个月,有时几个月不见,说到底她和周怡就是两个独立的个体,互不侵犯各自的隐私,他们亲热的时候在一起亲热,生活的时候在两处生活,她从不过问他那边的事,他说不幸福,那就不幸福了,只要他跟她在一起幸福就好。他说没共同语言,她就信了,只要他跟她在一起,有说不完的话就好了。她从小孤独惯了,不知道爱情的面目,以为这样很好啊。
唯一知道周怡住哪里的就是秦风,他们当年就是在秦风的饭局里认识的。她找到秦风,央求秦风带她去,秦风很为难,“你知道的,殷卷耳,除了这事,其他我都可以帮你。周怡的老婆是我表姐,我带你去找周怡,就是在伤害表姐啊。再说,他现在不见你,那肯定是因为不爱了,你能问他什么?你早知道他有老婆的!要早知道周怡和你会有这种纠缠,我当年很后悔介绍你们认识,你们一个是我最好的同学,一个是我姐夫,唉。。。我真作孽。。。。你好自为之吧!”
殷卷耳默然。心中的镜子被打碎,割破了她的心,血怎么也止不住。她在鲜血淋漓中拷问自己,殷卷耳,你到底要爱还是要永远?你若要永远,除了你自己,没人给得起。若要爱,他爱过你,只是现在不爱了而已。爱本来就这样,他爱你时,没有理由,不爱你时,有千万条理由。她渐渐冷静,倔强如她,恰恰是最不喜欢问理由的人。就如当年她母亲生她时,为什么偏偏有六个指头?
她想起母亲临死前的样子,那么牛高马大的一个人,被病魔折磨得只剩一副骨架,就像一只在沙漠中渴死的骆驼,眼眶深陷,手指干枯。她最后一次去看她时,母亲回光返照,她抖抖索索摸出一张发黄的纸片,一口气说,“卷耳,妈妈不行了,妈妈有个事情要告诉你,再不说,妈妈怕来不及了。孩子啊,你不是妈妈生的,这个纸片是当年捡到你时,裹在你被子里的。你今年三十五了吧?那就是三十五年前,村里有户从安徽来舟山做木匠的一家人,村里人都叫那个男的马师傅马师傅。马师傅来的时候,他老婆挺着大肚子,却没见她带着孩子出来。我猜想你可能就是他们生的,后来你爸说为了你着想,必须马上搬家,至此断了音讯。如果我没记错,马师傅应该叫马为德。去吧,孩子,去找找他们,也许他们还在呢。妈妈能告诉你的,就只有这些了,你能原谅爸爸妈妈的自私吗?”
母亲的话仿佛晴天霹雳,殷卷耳被懵住了。这些只有在新闻和电视寻亲节目中才会发生的事件,结结实实在她身上再现。殷卷耳想哭,却哭不出来,想怪,又不知道去怪谁?她只是睁大了眼睛,苍白着脸,默默看着瘦骨嶙峋的母亲,看着老天爷将她的气息一点一点收了去,刚开始她的胸脯还是起伏的,后来只有微弱的出气。
“妈妈!妈妈!”任凭殷卷耳怎样喊叫,母亲闭了眼再没一句话,只有眼角两行浑浊的泪水,缓缓沿腮而下,落在雪白的枕头上。殷卷耳从母亲手里接过纸片,才打开泪闸,哭得泪人儿一般。那个纸片和马可夹在书本上的车票同样大小,连她的手掌都盖不住。
纸片的正面写着:正月初一,十一点五十分。这应该就是她的出生时间,后面还有一行很潦草的字和几处被液体晕染开来的痕迹。没有名字,他们将她丢弃的时候,匆忙得连名字都未取。
(5)
“我说阿妹,大过年的,你这是要去哪儿啊?”
“芜湖。”
董瓜的话将殷卷耳的思绪拉回到现实中,她眼里已经潮湿。想起妈妈,周怡,几个曾经如此爱她的人都已远去,除了那个未知的远方,她几乎再没有什么值得牵挂的人。她近来一直感觉精神恍惚,有时在沙发上看书,老是觉得窗外有人影飘过,有时她明明白白听到敲门声了,那声音是如此清晰,一下一下的,应该是拿拳头在擂门,但是打开门,却没有人,楼道灯亮着,周围肃静。她茶饭不思,整夜整夜地睡不着,有时兴奋,有时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。她知道自己病了。也许以后还会更严重。她查过那种病,她学生时代最喜欢的张国荣也是因这飞走的。趁还来得及,趁她还正常,她得搞清楚自己的出处。
她托在公安的同学王晓丽查查马为德,一查更没头绪了,光安徽,年龄相符的马为德就有三十多个,全国范围,更是好几百个。王晓丽问她,殷卷耳,这怎么办?还是找找电视寻亲节目组吧。殷卷耳摇摇头,她不想大张旗鼓,她要亲自寻找,一家家接近,一家家探访,慢慢抽丝剥茧。她相信妈妈说的安徽,那就先从安徽开始吧,她把安徽三十多个马为德的信息一个一个地抄了过来。她迅速从单位办好辞职手续,又迅速应聘到芜湖的一家设计单位,凭着她名校文凭和几只案例,这些都不是什么难事。本来年后上班的,但她等不及了,她想去感受一下那个城市的年。
眼睛里涌出的泪水越来越多,殷卷耳为了掩饰,便低头装作看书。马可留下的书有点旧了,有的页面已经撕毁,到处是圆珠笔乱写乱画的痕迹,殷卷耳注意到书的扉页还写着几个名字和几个数字。阿龙二月初八,为德正月初一,玉莲六月十八,大芬九月廿二,思益三月十六,二芬十月十四,马可六月初六。。。。像是一大家子的生日。看得出马可一家对家人的生日挺看重。她又看了看书里夹着的那张照片,照片上的女人胖乎乎的,和蔼可亲。
唉,有家人真好!
殷卷耳想起每年正月初一,妈妈总会给她做一大碗糖煮蛋,放上蜜甜的冰糖,逼她吃落去。有次会看相的大公公说正月初一这个生日太大道了,女孩子不是成龙就要讨饭,如果生的时辰不好,命更硬,所谓的鸡叫头遍,抬头朱洪武,低头沈万三,民间就有这种讲法。从此她的生日便延后了一天,改在正月初二了。
殷卷耳看到这家人的生日中也有一个是在正月初一的,那他是会成龙还是会讨饭呢?刚想到这里,她眼睛就被“为德”两个字刺疼了,马可是单名,那这个为德也姓马了?
马为德?
她心一惊,想不到乘趟火车也会诞生一个马为德。再凑近细细一看,这笔迹有点熟悉,她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。她像董瓜一样搔着头皮。近来记性越来越差,有时路上看到一个人,明明在嘴边的,明明非常熟悉的,就是想不起来叫啥名字,快发疯了。她低头,看到舟山到阜阳的那张车票,对,对!她想起那张纸,那张母亲临死前交给她的纸,难道。。。难道。。。殷卷耳不敢再想了,她呼吸加快,体温升高,一颗心像要跳出来。
当她抖索着手从皮夹里淘出那张发黄的纸,放在书的扉页,她睁大了眼睛,她一眨也不眨,再一次认认真真地审视,两张纸上的笔迹都向右歪斜,那个“正”字,都在中间潦草成一个“飞”,那个“初”字的最后一撇都拉得特别长。。。。
殷卷耳有一种跳下车的冲动。但马可早就走远了,像茫茫大海中的一条鱼儿,冒了个泡,又跳进大海里,消逝得无影无踪。
“阿妹,你去芜湖是看朋友吗?”董瓜觉察到了她的异样。“阿妹,你没事吧?”
“哦,没什么。”殷卷耳回过神来。“大哥,你替我看看,这两张纸上的笔迹是否相同?”殷卷耳想到了董瓜,她怀疑自己又出现了幻觉。董瓜拿过书和纸片,远远近近对了下。
“哦,是有点相像,特别是那个正和初,好像出自同一个人之手,不过,字写得真潦草。”
“你也看出这是一个人写的,对不对?对不对?”
董瓜被殷卷耳连续的问话,弄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。
“阿妹,我看你脸色绯红,你没晕车吧?你若不舒服,我包里有风油精。啊呀,这车上人实在太多了。过年过节的,人家都往回赶,你咋还要跑出去呢?”
“我。。。。我。。。”
董瓜看她发怔,一副没头没脑的样子,他低头将包放在桌上,翻来翻去找风油精。
啊!殷卷耳掩住嘴,发出一声惊呼。只见GUCCI制作精致的包身,已经皮开肉绽,齐刷刷一道划痕,看上是那种很锐利的刀片割的。
两个人面面向觎。
“怎么会这样?怎么会这样?我的钱,我的钱呢?”董瓜手忙脚乱,他几乎快哭了。“我上车的时候明明还好好的,我的手一直搁着那里的呀。。。。”
殷卷耳眼前又闪过那道寒光,以及那双白皙修长的好看的手。
她的心凛凛地疼了起来。
董瓜艰难地挤过人群去找乘警,他周围的人都成了疑犯,一个个找去录口供,殷卷耳知道没用,这完全是安慰董瓜心理的一种方式。
她打开自己的背包,掏出皮夹,胡乱抽出一张,将其中的一叠塞到董瓜手里,说,“大哥,别难过了,我来想办法。”董瓜木笃笃的看着她,眼睛红红的,眼前的情况让这个憨厚的男人不知所措。
殷卷耳问乘警借了广播,不一会,一个清脆悦耳的声音在车厢内响起。
“亲爱的旅客们,我们的身边有这样一位见义勇为的好人,他是渔民,是安徽到舟山来打工的渔民,曾在舟山用自己的生命,在冰冷刺骨的海水中下海救人,自己差点被海浪吞噬,他叫董瓜!是我们的英雄!可就在这趟车上,他的包被万恶的小偷割破了,钱也被偷了,这是他辛苦了一年的工资啊,家里老母亲等着这钱看病,孩子们等着这钱过年。旅客们,朋友们,请伸出你们友善的双手,帮帮我们这位平凡的打工者,帮帮这位可敬的英雄!”
殷卷耳将“万恶”两个字念得特别大声,简直咬牙切齿。这个小偷,如果下次找到他,她一定要狠狠咬上一大口,把他白皙纤长的手,咬出深深的牙痕印。她知道她一定会遇见他,但是她不能说,她得闷在心里,咽进肚里,再屏住呼吸。她和他之间,有条细细的管子连着。再没有比这更痛苦的事了。
车厢里所有的人都安静下来了,他们静静聆听着,打电话的闭上了嘴巴,打游戏的停下了手指,骂人的已趋向安静,人们都同情起董瓜的遭遇来。哎呀,太不幸了!哎呀,太可怜了!哎呀,这个小偷该下地狱!
美丽的女乘警找来了一只装快速面的纸箱,走廊里自动让出了一条路,顿时黑的,白的,胖的,瘦的,年老的,年轻的,涂着精致指甲油的,长着冻疮的,手背开裂的,肤若凝脂的,窗边打游戏的,门口骂人的,打电话的,嗑瓜子的,喝小酒的,甲,乙,丙,丁。。。。无数双美丽的手,像无数只美丽的蝴蝶,伸向纸箱。
殷卷耳羞愧得抬不起头来,她悄悄躲进卫生间,她必须赶快!立刻!躲在这里哭一顿!她哭去世的父母,哭远去的周怡,她哭自己的身世,哭丑陋的第六指,她哭董瓜,哭马可,哭将要面对的未来,她先是小声抽泣,然后嚎啕大哭,她哭得肝肠寸断,她哭得神清气爽,眼泪鼻涕糊花了整张脸,她边哭边脱掉黑色手套,用力扔出窗外,黑色手套在窗边优雅地徘徊了一圈,慢慢掉落到铁轨上,像一只折翼的青鸟。
作者简介:韩萍波,笔名生如夏花,一朵独立行走的花,70后,舟山人。一只在夹缝中求生的蝎子,喜欢布衣,书写百态,舟山市作协小说创委会副主任,著有小说和散文若干。
赞赏
长按向我转账
受苹果公司新规定影响,iOS版的赞赏功能被关闭,可通过转账支持。
白癜风的诊断白癜风治疗最好的药